星期二, 10月 11, 2011

語言

來美國已兩年 在英文上的進步實在緩慢
當初原已為來到這個沈浸在英文世界的國家 語言能力可以很迅速的成長
但也許因為自己不夠用心 停止自動自發增加辭彙量 到現在英文程度仍然是個門外漢
除了辭彙少 有口音外 在加上本身講話就不自覺得容易含混起來 如同含顆滷蛋般
對於語言能力有些overfitting的外國人來說 聊起天來必須要反覆講個好幾遍才能完成溝通 真硬要說有甚麼進步 大概只有膽量吧 越來越能夠厚著臉皮講 相較之下 中文退步的幅度還比較明顯

在我們中心 因為目標是開發虛擬人類 所以研究的方向是五花八門樣樣串
而且每個研究員很聰明的瞭解到專供核心問題拼不過學術界的真強者 於是重心放在比較偏社會學的部份
因此在我們中心可接觸到專供心理學或語言學的學者 不時也會冒出個跟文化或心理學相關的workshop
九月底一位做自然語言的教授辦了一個workshop 最後一晚有個cruise晚宴 剛好有幾個名額 助理變讓我們幾個沒參與的窮學生上去討口免費的飯吃
在船上認識了一個來自芝加哥的語言學家 本身來自非洲一個貧窮混亂的小國家 (名字現在想不起來)
她在高中時初次聽到英文 便愛上這個語言 喜歡這個語言的樂音 想盡辦法要接觸學習這個語言
升大學時一心只想選擇能夠好好接觸英文的科系 選擇了唯一能夠讓他如願的科系--英文系 之後到高中教英文 後來輾轉到美國從事跟語言有關的研究
我到美國後決定不取任何英文名字 包含放棄從小就開始用的英文名 決定告訴別人我真正的名字
這樣的決定無疑給周遭的人增添困擾 不論是護照上的英文名或原始的中文發英 基本上都沒什麼人知道該怎麼念
因此當我初次見到這位語言學家報以中文報名字時 對於她馬上能正確復誦我的中文名還滿驚訝 得知他是語言學家才恍然大悟
她認識一位語言學教授 精通五國語言 而這五國語言他都能講得非常道地 英國人聽他講英文會以為是英國本地人 法國人聽他講法文也會以為他是法國本地人 口音腔調不無二致
他練口語的方法是 鑽到錄音室 錄下他講話的聲音 用機器顯示波形 拿來跟當地人講話的波形比較 反覆練習修正 比對直到波形極相似為止 非常得科學
鑽攻語言學的人往往在這方面都有些天賦 或許這種科學的方法比較適合我這種天生語言能力有障礙的人採納

星期一, 10月 10, 2011

蘋果

一年沒寫網誌了 停止寫的原因也沒啥特別 單純就是懶 沒啥特別的動力寫
最近忽然想到荒廢一年了該回來掃掃地清理清理 在開始寫個幾篇

這過去一年的時間有許多值得記得事 跑了許多地方玩 也有許多有趣的故事
但想到要從頭開始一個一個清點 這樣的工作量就讓人卻步 還是先隨性的閒談幾句 等哪天興致來了在補充個幾句

最近的大事莫非關於Steve jobs 記得在lab聽到這個消息時驚訝得從位子上跳了起來
我對他並沒有特別狂熱 但也很佩服他能夠創造出宗教領袖般得魅力 懂得如何營造出讓眾人癡迷的氣氛 點石成金 一切產品到他手上就會發出光芒 後面似乎還有龍在飛舞
也期待觀看在他帶領下的蘋果能夠繼續變出甚麼新把戲
最近網路上有許多很棒的回憶文章與照片 除了知性感性的部份外 最大的感想是 他年輕時還真是帥
以前就看過不少他年輕時的照片 知道他據有名星般的外型 但最近更仔細的一看 亦發令人感歎
他並不是電腦界唯一被拍成電影的名人 但大概是唯一外型可以勝過演他角色的人

我的第一台蘋果電腦是生大三時買的PowerBook G4 當初做在手機上開發一個遊戲時 毛寶還幫那台畫了一個可愛版的圖片當作遊戲中的道具 稱為泡兒捕
當初apple聲勢低迷 在台灣沒有很紅 買起來特別貴 以最高檔的17吋PowerBook來說 飛去香港買在飛回來 加起來的花費都還比在台灣直接買便宜
那台PowerBook G4 CPU只有867MHz 記憶體256MB 整體用起來的感覺是 恩 會讓人抓狂
效能以外的整體感覺做得很用心 從銀幕到音響還有鍵盤品質都很好 界面漂亮沒話說 對習慣Linux/Windows界面的我來說很新奇 啓動程式其圖示會在Dock上跳上跳下很可愛
但是如果你每次開個程式都要看他跳個半分鐘 就一點也不可愛了
後來將記憶體加到768MB才提升到勘用的程度
雖說用起來有些卡卡的 這台筆電我還是一直用到今年年初忽然有一天電源供應器不過電了 才買新的筆電 共用了八年
其實買了新的電源供應器還是可以繼續使用 但實在不想再折磨自己了
那台連解析度最低的Youtube video都無法順暢播放 瀏覽器開超過三個分頁就要開始陪著電腦放空 音響也壞了 許多程式已經不在支援PowerPC
讓自己撐下去使用的動力 是他仍舊精細的銀幕 看Big Bang Theory不成問題 近代瀏覽器效能的提升(以前啓動firfox要跳個10秒 後來只要5秒...Chrome不支援PowerPC) 還有他當初花了我八萬塊這個事實

好像扯遠了

會有感而發的是 蘋果相較其他產品的一個優勢在於整合以及產品的質感 但以我當初筆電的情況來說 在沒辦法滿足基本效能需求的情況下 這些優點難以讓人珍惜
而到了近代硬體提升到足夠的水準 以絕大部份日常需求來說 效能已經不在是個重點 蘋果的特點開始展現出優勢 而過去努力已久的小型電子裝置逐漸成熟 蘋果當好搭上這般順風車 在加上Jobs的魅力 成功建立起如今的王朝

Discovery有一個很有去的節目 讓一群gay幫不住重外表的宅宅改頭換面 不只是單純的改變造型 也從生活的品味與習慣教起 Jobs扮演的角色就如同前者 教我們這些電腦阿宅甚麼叫做電子產品的品味 不知道他教給我們的東西有幾成我們能夠繼續發揚光大 不過如果有一天我要從事直銷或者創立宗教的話 一定會把他過去所有演講的影片找出來好好研究學習